鄂州永乐鑫动漫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洋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712MAEECQDE9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吾悦广场·吾悦华府DS-4号楼2层13、14、15、16、17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6〕161号
经查,2025年4月30日,当事人开始在“抖音商城”电商平台“永乐鑫动漫城”店铺经营。
2025年6月16日,当事人在“抖音商城”电商平台“永乐鑫动漫城”店铺开始以原价159元/份,优惠价29.9元/份的价格销售“【娃娃机专属星币】29.9元=159枚星币”产品,并以价格比较的方式将“159元”标注为“划线价”。同日,当事人以29.9/份的价格线下同步销售该产品。
2026年1月6日,当事人停止线上销售上述产品,并在“抖音商城”电商平台下架该产品。
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共计58份,货值金额共计1734.20元。其中,线上销售38份,货值金额1136.2元;线下销售20份,货值金额598元;均以29.9元/份的价格进行销售。
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在线下销售上述产品时未进行明码标价。
本案中,当事人的行为满足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构成要件,不涉及多收价款,故上述行为按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等方面,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如下:
处以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