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宾县经销处宾东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洪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2573137628X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宾县经建乡永利村庙岭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宾)应急罚〔2025〕0045
2025年10月17日宾县应急管理局接收到12345市长热线举报后,于2025年11月7日到中石油宾县经销处宾东加油站进行调查核实,经调取该站视频监控,对该站主要负责人吴彦涛、加油员崔井东询问,发现该站加油员崔井东在2025年10月10日14:53分左右未采取防静电积聚措施用加油枪直接向塑料桶加注柴油。主要证据有:现场视频监控、调查询问笔录等。
2025年10月17日宾县应急管理局接收到12345市长热线举报后,于2025年11月7日到中石油宾县经销处宾东加油站进行调查核实,经调取该站视频监控,对该站主要负责人吴彦涛、加油员崔井东询问,发现该站加油员崔井东在2025年10月10日14:53分左右未采取防静电积聚措施用加油枪直接向塑料桶加注柴油。主要证据有:现场视频监控、调查询问笔录等。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4条第1款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6.1.2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1项、《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版》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哈尔滨市宾县应急管理局
2025-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