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长河 | 注册资本:5739.3936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00713725976M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7号1701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2
(2025)沪0107民初177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德宝鑫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5
(2025)浙0105民初235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冲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3
2025-09-09
劳动争议
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4
2025-08-26
劳动合同纠纷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徐**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5
2025-08-04
劳动合同纠纷
代**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6
2025-08-04
劳动合同纠纷
高*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7
2025-07-25
民间借贷纠纷
青岛科大有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8
2025-07-23
劳动合同纠纷
戚***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9
2025-07-17
(2025)鲁0202民特1395号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袁*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10
2025-07-08
民间借贷纠纷
孙**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杜**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5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德宝鑫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29
2022-06-20
(2022)鲁0202财保157号
财产保全
方欣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9948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2-08-03
2022-06-20
(2022)鲁民终576号
股权转让纠纷
杜**、青岛嘉鸿壹号创业投资基金企业等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17
2022-06-24
(2022)鲁1091财保16号
财产保全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25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1-12-03
2021-08-06
(2021)鲁0202执异263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7-25
2020-09-02
(2020)鲁0202财保311号
财产保全
青岛中科清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9081107.86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21-06-30
2021-03-23
(2021)鲁0202执945号
其他案由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964528.00元
执行案件
7
2021-06-30
2020-12-17
(2020)鲁0202民初9469号
合同纠纷
青岛中科清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4-07
2021-02-22
(2021)鲁0782民初116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15513.8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1-26
2020-07-02
(2020)鲁0212财保511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曹**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5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2-18
2019-07-09
(2019)鲁0202民初48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3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税稽一罚﹝2026﹞4号
你单位与厦门南兮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有资金往来,不存在真实业务,取得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金额5825.24元,税额174.76元,价税合计60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已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发票。你单位取得的虚开发票已入账,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 检查组认为,你单位属于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构成虚开发票行为。你单位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构成偷税行为。
对你单位处以罚款18000.00元。对你单位处以罚款18000.00元。
18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2-28
2
青南人社罚决字﹝2024﹞第028号
我局对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拒不改正。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六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单位送达了《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单位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
对该单位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的罚款。
12000.00元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