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博易方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文伟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60HKU65N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路36号1幢1层自编号3-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两江市监二片区处罚〔2026〕1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9月2日经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查,当事人供述称为解决员工就餐问题,于2020年6月8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35001050209979,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主体业态:单位食堂(小型企事业单位食堂),有效期至2025年6月7日。获证后设置食堂并经营至案发当日2025年10月30日,该食堂仅供当事人内部员工就餐,就餐人数为150人,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当事人在食堂经营期间将提供餐食作为员工福利未收取任何费用,故当事人无违法所得。经查证,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停止食堂经营,积极整改,并于2025年11月18日经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重庆博易方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JY35001051243006,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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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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