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祥瑞礼花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东海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81589244963K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瑞金市金都大道工商局斜对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2-20
(2019)赣0781民初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瑞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刘**,瑞金市祥瑞礼花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6-25
(2018)湘0181民初30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无
瑞金市祥瑞礼花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浏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20
2020-08-18
(2020)赣0781执1413号
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瑞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2-24
2019-12-06
(2019)湘0181执4995号
浏阳市德润烟花有限公司诉瑞金市祥瑞礼花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4-30
2019-03-27
(2019)赣0781民初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瑞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5﹞10号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不合格盛世豪门(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的80发,单发最大含药量:8g,产品级别:C级,消费类别:个人燃放类,产品类别:组合烟花类,产品等级:合格品,生产日期:2023.05.23,生产单位名称:浏阳中南烟花燃放有限公司,系当事人于2024年8月从浏阳市中南烟花集团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为50盒,购进价格为40元/盒,进货总金额为2000元,销售价格为45元/盒。2025年1月10日,在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流通领域市级监督抽查中,经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025年1月22日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结构与材质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标准要求,依据《2025年赣州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无异议,未提出复议要求。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上述烟花已全部售出,按销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为2250元,违法所得250元。
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2.罚款3375元。
3375.00元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9
2
瑞市监质处罚﹝2024﹞2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烟花产品的违法事实。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烟花尚未售出,危害后果较轻,案发后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烟花产品的违法事实。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烟花尚未售出,危害后果较轻,案发后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本局局长办公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122箱不合格组合烟花(80发盛世豪门)。 2.罚款10140元。
10140.00元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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