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鹤立镇洪海烟花爆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寿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28MACYLDFK9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汤原县鹤立镇振兴路中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汤市监处罚〔2026〕21号
当事人所销售的涉案烟花爆竹“快乐无限”生产日期为2022年,保质期为3年,现已过期;“双飞燕”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保质期为3年,现已过期;“看我七十二变”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保质期为3年,现已过期,该行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0631-2013中“8.2.2产品从制造完成之日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储存、保质期三年(含铁砂的产品保质期一年)。”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第一款“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以上烟花爆竹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当事人销售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共计21盒,当事人未提供出进货票据,当事人经营者称是多年前的货底,进货票据早就找不到了,进价分别是“快乐无限”13元/盒,“双飞燕”2元/盒,“看我七十二变”2元/盒,售价分别是“快乐无限”15元/盒,“双飞燕”3元/盒,“看我七十二变”2.5元/盒。在产品过期后,经营者称大概销售了“快乐无限”8盒,“双飞燕”6盒,“看我七十二变”11盒,共计165.5元。当事人所销售的涉案烟花爆竹货值金额共计165.5元,未售出的涉案烟花爆竹货值金额共计82.5元,销售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48元,违法所得共计27.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八产品质量【1】中一般处罚具体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1.6倍以上2.1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处九千元以上二万一千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过期烟花爆竹产品“快乐无限”2盒,“双飞燕”10盒,“看我七十二变”9盒,共计21盒;2、处以货值金额1.7倍罚款:421.6元;3、没收违法所得:27.5元;上缴财政。
42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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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