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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链注册资本:110.25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003221065531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宜化大道一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7
(2026)闽0581民初41号
李**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石狮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03
2017-08-24
(2017)粤15民终1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627191.87元
民事案件
2
2019-02-26
2017-12-04
(2016)粤1581民初6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揭阳市榕城区万顺物流有限公司与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1645.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11-26
2017-08-25
(2017)黔2301民初5556号
保险纠纷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2634.94元
民事案件
4
2018-11-21
2016-11-21
(2016)黔23民终1038号
运输合同纠纷
罗**、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6955.73元
民事案件
5
2018-11-21
2016-11-17
(2016)黔23民终1108号
运输合同纠纷
韦**、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8-11-21
2016-11-10
(2016)黔23民终1040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孟**、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11-21
2016-11-15
(2016)黔23民终1109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苏**、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11-21
2016-11-15
(2016)黔23民终1107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王**、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11-21
2016-11-10
(2016)黔23民终1039号
运输合同纠纷
田**、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1-21
2016-11-10
(2016)黔23民终1041号
运输合同纠纷
田**、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运政罚﹝2026﹞002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6日09时1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8台金高速公路临海西收费站外广场检查时发现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6
2
粤中南头执罚字﹝2026﹞78号
使用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2000.00
2000.00元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6-03-25
3
粤佛交罚﹝2026﹞01081号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4
粤江交罚[2026]00502号
2026年2月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深岑高速司前服务区对贵E86881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调查得知,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赵廷万驾驶贵E86881大型普通客车从深圳市坑梓汽车站开往贵州省兴仁市汽车站,途经江门市深岑高速司前服务区。该车搭载有53名乘客,乘客每人车费为280元。该车是省际班车。该车营运证登记所有人是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赵廷万是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赵廷万现场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及本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的起点是兴仁汽车站,讫点是坑梓汽车站,主要途经路线是S313(安龙)、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G15沈海高速(广深高速段)。途经线路没有江门市深岑高速司前服务区。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有使用贵E86881大型普通客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本次违法行为属于一年内第3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图片材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5
深交罚决第﹝2026﹞ZD01691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十时七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白石路市际卡点对刘某驾驶的贵E86911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车上有25名乘客。经调查,该车为客运班车,处于运营状态,乘客陈述在惠州白石上车,需支付费用280元;司机认同乘客说法,陈述该趟运输受车属公司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指派,并出示了其个人从业资格证和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该车线路牌,该车经营的线路为贞丰到东莞石龙,不途径深圳。经系统核查,司机、该车及车属公司分别具备符合运输的从业人员资质、道路运输证以及客运经营许可资质。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6
粤佛交罚﹝2026﹞00909号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7
台运政罚﹝2026﹞087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06日10时18分,仙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8横溪出口检查时发现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内各网点、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仙居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8
粤东交罚﹝2026﹞01255号
2026年01月23日10时50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常平镇甬莞高速东深路站入口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贵EB4143大型客车 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经查,贵EB4143大型客车持有省际包车牌(贞丰-龙岗),余标是公司员工,其陈述该趟运输在23日早上9点左右从深圳龙岗出发,车上共48名乘客,没有进坑梓汽车站,都是在深圳龙岗区路边上车,目的地是贵州贞丰县,车费由乘客自行支付,车费220元。乘客王连青陈述是在23日9点在深圳龙岗区路边上车,目的地是贵州贞丰县,不认识车上乘客和司机,车费220元,没有车票。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序号:59号,使用大型客车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一年内第三次及以上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9
2026-21
2026年2月4日,晴隆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到晴隆县汽车站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贵EA9606驾驶员肖本兵于2026年2月2日早上11时许驾驶贵EA9606从兴义发车,车载15名乘客,经G78汕昆高速,途经安龙县,在安龙汽车客运站又上了15名乘客,后经G78汕昆高速,途经广西省百色市、 南宁市,玉林市、广东省肇庆市、惠州市、汕头市、福建省厦门市、晋江市(经G80广昆高速,G15沈海高速)于2026年2月3日 中午到达福建省石狮市,2月4日早上7时50 分左右,车载18名乘客,沿来时原路线返回兴义市,于2月5日早上9时许到达兴义。经调查,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贵EA9606该趟运输的客运班车标志牌起讫点晴隆至石狮,中途停靠客运站点是安龙汽车站,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贵EA9606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行为,晴隆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收集了当事人(受委托人)询问笔录、证人(驾驶员)笔录、贵EA9606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轨迹截图及视频资料的证据证实,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
罚款
1600.00元
晴隆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3
10
粤佛交罚﹝2026﹞00652号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黔西南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