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裕富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忠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0780862997K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62号软件中心大楼后栋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12-27
(2016)湘0124民初17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李忠;湖南中达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沙裕富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
宁乡县人民法院
2
2016-08-30
(2016)湘0124民初17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李忠;长沙裕富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达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宁乡县人民法院
3
2016-05-1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李忠;长沙裕富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达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乡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4-11
2017-04-11
(2016)湘0124执32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与被执行人长沙裕富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达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6-08-18
2016-08-18
(2016)湘0124民初17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与长沙裕富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达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85144.4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新商市监处罚〔2024〕116号
当事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三个年度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税务和社保信息均为注销、非正常注销或无登记信息或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且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存在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0.00元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05-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
2022-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
2021-07-1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
2020-07-1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
2019-12-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
2019-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7
2015-07-15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