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绿野特产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颖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5MA0R6KFX4J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小红山子嘎查二组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市监市监处罚〔2025〕93号
经查,2025年6月20日,该超市经营者王颖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赛罕超市”购进了1包“牛肉干条”(10kg),索要了供货商资质和进货清单。2025年9月4日,执法人员检查该超市时,发现在其货架上摆放的1包“牛肉干条”(10kg)未粘贴食品标识。要求提供该食品标识时,经营者王颖在其收款台找到了该食品标识,标识为“百惠牛”风干牛肉,存在食品标识与食品分离。当事人未粘贴标识的1包“牛肉干条”(10kg)未进行售卖。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 (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2000.00元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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