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煜玺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16833592148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工业北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23
(2021)吉0113民初3923号
劳动争议
庄*
吉林省煜玺工贸有限公司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2-30
2023-12-07
(2023)陕0304知民初1095号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吉林省煜玺工贸有限公司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29
2022-07-22
(2022)吉0113执保732号
劳动争议
庄*、吉林省煜玺工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7-05
2022-06-21
(2022)吉01民终145号
劳动争议
庄*、吉林省煜玺工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51042.64元
民事案件
4
2021-02-23
2020-08-20
(2020)吉0113民初1444号
劳动争议
王**与吉林省煜玺工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不罚【2024】266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开始生产该批次超透明胶带,因当事人在生产前期自行印制包装标识,未按标准QB/T2422-98规定印制产品的贮存期(或保质期)。当事人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了违法标注产品保质期的违法行为。截止到案发,当事人共生产该批产品5箱,售价221.60元/箱,成本189.60元/箱。所有产品已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108.00元,违法所得155.00元。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之规定,构成了违法标注产品保质期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生产、销售数量较小,并且产品未造成社会危害,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2024-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