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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和盛加油站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双正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6743869559F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东门口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0
(2024)内0626民初20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审旗和盛加油站
西安奕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陈**
乌审旗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24
(2024)内0626民初20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审旗和盛加油站
西安奕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乌审旗人民法院
2
2024-10-08
买卖合同纠纷
乌审旗和盛加油站
西安奕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审旗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8
2021-07-27
(2021)内0626民初9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审旗和盛加油站、李**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应急罚﹝2025﹞WH2-8号
乌审旗和盛加油站加油员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未穿着防静电服饰(鞋)。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乌)应急现记〔2025〕WH2-167号;证据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乌)应急责改〔2025〕WH2-58号;证据三:《询问笔录》一份(闫丽萍);证据四:《营业执照》一份;证据五:《现场检查照片》一份;证据六:《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办理单》(编号:SM32509200345)一份。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按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55条裁量阶次(A档)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9000.00元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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