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喀左县六官营子食品站第二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士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11324MA0U0EPNXP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六官营子镇六官营子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市监处罚〔2025〕63号
2025年9月8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喀左县六官营子食品站第二商店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峰小米面包一袋,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9日,保质期为45天;海峰新鲜酵母面包一袋,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保质期为45天。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对上述食品进行了扣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领导审批我局于2025年9月8日立案调查。 2025年9月25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喀左县六官营子食品站第二商店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调查)笔录。经询问,当事人自述上述食品是从喀左县大城子镇增宝超市购进的,海峰小米面包购进了5袋,进价是5元/袋,售价6元/袋;海峰新鲜酵母面包购进了3袋,进价是8元/袋,售价10元/袋,现场检查发现的1袋海峰小米面包生产日期:2025年7月9日,保质期:45天,至检查时止已超过保质期16天,货值6元;1袋海峰新鲜酵母面包生产日期:2025年7月17日,保质期:45天,至检查时止已超过保质期8天,货值10元。上述现场检查发现的食品货值金额共16元,进货时索要了进货单和供货商资质。当事人没有销售记录,记不清上述食品是何时售出的,所以无法查证售出时是否超过保质期,因此无法计算违法所得。以上事实当事人均予以确认。2025年9月25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当事人被行政处罚的信息。
1.没收扣押的海峰小米面包1袋、海峰新鲜酵母面包1袋; 2.不予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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