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乔志军饵块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志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01MA6NCCD267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文献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组向阳村67号租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14
(2021)云2901民初214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安**
大理市乔志军饵块加工厂
大理市人民法院
2
2021-09-07
(2021)云2901民初214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安**
大理市乔志军饵块加工厂
大理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7
2020-10-13
(2020)云29民终1290号
劳动争议
大理市乔志军饵块加工厂、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大处罚〔2024〕411号
2024年9月6日,当事人生产了7.5千克饵块,以4.4元/千克的价格全部销售至云南万德福百货有限公司万德福购物中心销售。2024年9月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云南万德福百货有限公司万德福购物中心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2024年9月24日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CJ2024090408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为SBJ24530000712435825ZX的饵块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被抽检单位和供货商确认,上述不合格的饵块属大理市乔志军饵块加工厂生产。当事人生产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货值金额为33元。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7月12日、2024年5月7日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饵块),曾被我局进行过两次处罚。
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从重处罚:
罚款9000元。
9000.00元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