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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许老头卤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建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1024MA63TR1N7B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威远县龙会镇双塘街5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威市监处罚〔2025〕13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6日,从处青白江区永成食品经营部,进购了1袋核桃仁(重量:0.734kg),进购价格为20元,打算用于拌在凉菜中销售给顾客。上述核桃仁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保质期12个月。2025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上述核桃仁已超过保质期,还存放在原料区的冷藏柜下层货架上。根据2025年6月16日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未开封使用上述核桃仁,无违法所得。\n另查明,由于当事人疏于管理,导致备案证遗失。当事人在备案证遗失的情况下,仍在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n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n 1.威远县许老头卤菜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证》、经营者许建平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事实;\n 2.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3页,证据提取单照片5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开展检查时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核桃仁存放在原料区的冷藏柜下层货架上的事实;\n 3.对许建平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进购和经营上述核桃仁的事实。
1、警告;\n 2、没收过期食品核桃仁1袋;\n 3、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圆整)。
500.00元
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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