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法院公告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钟兴国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21MA5QHFDF9F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合浦工业园(平头岭)经一路东侧及工业大道南侧(创业大道与兴业大道交汇路口左侧200米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2
(2025)桂01民终47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林业集团林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0-12
(2023)沪0115民初976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林供应链(日照)有限公司
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陆**,广西惠禾荣投资有限公司,张*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4-10-11
(2023)沪0115民初976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林供应链(日照)有限公司
陆**,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张*,广西惠禾荣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4-08-07
(2022)合浦县不动产权第01056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陆**,张*,广西惠禾荣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5
2024-08-07
(2023)沪0115民初976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张*,广西惠禾荣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6
2024-07-03
(2024)沪0115民初8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钟**,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西丰鑫禾投资有限公司,韦**,北海御园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4-05-15
(2021)合浦县不动产权第00208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北海御园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钟**,韦**,广西丰鑫禾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8
2024-05-15
(2024)沪0115民初8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丰鑫禾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御园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钟**,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9
2024-03-15
(2024)沪0115民初8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钟**,北海御园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韦**,广西丰鑫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3-12-15
(2023)沪0115民初976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惠禾荣投资有限公司,陆**,张*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11
(2023)沪0115民初976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惠禾荣投资有限公司
陆**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4-11-11
(2023)沪0115民初976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林供应链(日照)有限公司
陆**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4-09-06
买卖合同纠纷
广林供应链(日照)有限公司
陆**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4-07-30
(2024)沪0115民初85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林供应链(日照)有限公司
北海御园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韦**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5
2024-06-14
(2022)合浦县不动产权第01056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陆**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6
2024-03-21
(2021)合浦县不动产权第00208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桂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北海御园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环罚〔2025〕39号
2025年4月17日晚,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合浦工业园片区)应急中心人员对位于广西合浦县工业园区(平头岭)经一路东侧及工业大道南侧(创业大道与兴业大道交汇路口左侧200米外)的广西四季丰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你公司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混合进入300立方米硬底沉淀池暂存,再利用抽污车把沉淀池的废水运输至市政卸污地点(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贵州路泵站收集口)排放。检查时你公司生产车间有生产痕迹,沉淀池有生产废水溢出,靠近沉淀池的雨水井管口有呈浅黑色、浑浊、有异味水流出,最后排入工业园排洪渠。当晚,我局委托广西轩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你公司雨水井管口排放的废水、流入园区排洪沟的雨水排放口、废水沉淀池的溢流口共三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根据广西轩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5月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XXC/J2025219),沉淀池溢流口、溢流雨水井(雨水井管口)、雨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分别为331mg/L、555mg/L、367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化学需氧量150mg/L)约121%、270%、145% ;溢流雨水井氨氮浓度为27.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氨氮25mg/L)的8%;沉淀池溢流口、溢流雨水井、雨水排放口总磷分别为3.78mg/L、3.80mg/L、3.90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总磷1mg/L)278%、280%、290%;总氮未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中,不做评价。 你公司在明知北海大白鲨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封堵污水管道,导致你公司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仍正常生产,擅自将未经处理设施处理的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抽排运输至市政卸污地点方式排放,且未及时抽运,导致沉淀池内废水溢流直排外环境,主观上具有逃避监管的故意。你公司上述行为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之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裁量取值及公式计算,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234,550)。
234550.00元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