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森裕汽车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家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800MA1NGCPC7J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迎宾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25
(2020)苏0813民初1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
王*,朱**,洪泽森裕汽车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
2021-01-11
(2020)苏0813民初1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
洪泽森裕汽车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王*,朱**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法院
3
2021-01-11
(2020)苏0813民初1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
朱**,洪泽森裕汽车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王*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4
2020-10-23
(2020)苏0813民初1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
王*,朱**,洪泽森裕汽车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30
2021-04-01
(2020)苏0813民初17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1768马**与王*、朱**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3﹞142号
2013年1月4日,当事人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当事人已领取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苏(淮)危化经字00618]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2022080528号],经营范围为成品油零售。 2023年5月26日,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淮安市产品质量监督综合检验中心对当事人4号储罐里销售的车用柴油(规格:0号,VI)进行抽样,样品经检验,闪点(闭口)<40℃,不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技术要求的不低于60℃,检验结论不合格。2023年6月21日,为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我局委托淮安市产品质量监督综合检验中心对当事人全部柴油储罐里销售的车用柴油(规格:0号,VI,存储位置:4号储罐、5号储罐、6号储罐)进行抽检。样品经检验,5号储罐和6号储罐存储柴油检验合格,4号储罐存储柴油闪点(闭口)<40℃,检验结论不合格。上述抽样样品为当事人免费提供(两次抽样数量共计10升)。当事人收到检验结果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未要求复检。 经调查,2023年5月23日,当事人以5.89元/升的价格从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购进了33.82吨(40600升)车用柴油,其中向4号储罐卸装2.8吨(3361升),卸装后4号储罐柴油总量为5800升。2023年6月19日,4号储罐存储的5800升柴油销售完后,当事人以5.72元/升的价格从江苏新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了10吨(11990升)车用柴油,其中向4号储罐卸装3吨(3597.12)升,至6月26日该批柴油共销售了1251.12升,剩余2346升被我局查扣。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4号储罐共销售车用柴油7051.12升,其中,2023年5月23至6月13日销售的柴油挂牌价6.28元/升,实际销售价6.08元/升(每升优惠2毛),销售数量为4831升,销售额为29372.48元,2023年6月14日凌晨零点柴油价格发生变动,挂牌价6.35元/升,实际销售价6.15元/升(每升优惠2毛),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销售数量为2210.12升,销售额为13592.24元。当事人销售上述柴油的纯利润,在扣除成本运输等费用后为0.09元/升。 综上,涉案车用柴油货值金额为57453.77元,纯利润为0.09元/升,违法所得为633.7元。
罚款金额9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33.7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95000.00元
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