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博轩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晓青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130306MA0A8ARB9Y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池庄村16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抚市监处罚〔2025〕64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通过抚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其逾期未办理公告的相关手续,同时经税务排查其无税务登记及缴税信息。通过现场检查方式,对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住所进行检查,均无法取得联系。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当事人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事实已调查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其营业执照。
0.00元
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6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8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9-07-09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