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雅宜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4MA5YY2833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山海路2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4〕364号
当事人大渡口区雅宜食品经营部成立于2018年6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00104528331,;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熊辉,店铺招牌为;可购;。经营场所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山海路211号,主要经营零售:食品、五金、日用百货等。当事人目前有2名员工负责店铺的经营管理,即店长付波和工作人员王荣涛。2024年2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大渡口区雅宜食品经营部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货架上发现有以下食品在售:1.蛋皮奶心吐司,生产日期:2023.11.13,保质期90天,共3袋,购进单价为3.7元袋,销售单价为5元袋;2.奶皮白面包,生产日期:2023.12.16,保质期60天,共4袋,购进单价为2元袋,销售单价为3元袋;3.椰芒软面包,生产日期:2023.12.12,保质期60天,共1袋,购进单价为2元袋,销售单价为3元袋;4.四个三明治面包,生产日期:2023.11.15,保质期90天,共1袋,购进单价为3.7元袋,销售单价为5元袋;5.大面筋(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3.10.23,保质期120天,共2袋,购进单价为3.2元袋,销售单价为4.5元袋;6.低脂鸡胸肉(烧烤味),生产日期:2023.6.17,保质期6个月,共4袋,购进单价为3.6元袋,销售单价为4.5元袋;7.肉丝肠(原味), 生产日期:2023.6.19,保质期8个月,共4袋,购进单价为3.6元袋,销售单价为4.5元袋;8.肉丝肠(香辣味), 生产日期:2023.6.12,保质期8个月,共7袋,购进单价为3.6元袋,销售单价为4.5元袋。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蛋皮奶心吐司、奶皮白面包、椰芒软面包和四个三明治面包四种食品时索要了供货商重庆鸿哲容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备案凭证,未索要相关票据和检验报告。当事人购进大面筋(调味面制品)时索要了供货商重庆市江北区问天食品经营部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索要相关票据和检验报告。当事人购进低脂鸡胸肉、肉丝肠(原味)和肉丝肠(香辣味)三种食品时未索要供货商的经营资质、相关票据和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8种食品未建立购进台账,具体购进时间、购进数量和购进单价已无法查清。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其使用的收银系统后台没有对上述8种商品建档,无法扫描商品条码进行出库,无上述8种商品销售记录,因此销售时间、销售数量已无法查清。当事人按照国家规定不需要纳税。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后,尚未收到消费者关于上述食品造成不良反应的投诉举报。本案货值金额为111.5元[蛋皮奶心吐司3袋;5元袋+奶皮白面包4袋;3元袋
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食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蛋皮奶心吐司3袋、奶皮白面包4袋、椰芒软面包1袋、四个三明治面包1袋、大面筋(调味面制品)2袋、低脂鸡胸肉(烧烤味)4袋、肉丝肠(原味)4袋、肉丝肠(香辣味)7袋];二、罚款5000元。综上所述,责令当事人改正采购食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蛋皮奶心吐司3袋、奶皮白面包4袋、椰芒软面包1袋、四个三明治面包1袋、大面筋(调味面制品)2袋、低脂鸡胸肉(烧烤味)4袋、肉丝肠(原味)4袋、肉丝肠(香辣味)7袋];三、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