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生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哈西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晓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3MA1AU4XJ8Y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红星村夏家窝棚3号楼1单元1层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岗市监处罚[2024]148号
经查,哈尔滨天生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哈西店在未审核上游供货商资质,未见业务员授权委托书、不清楚业务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未索要随货同行单等合法进货资质材料的情况下,从个人手里购进银杏叶提取物片(批号6340822;生产企业:德国威玛舒培博士药厂)等多批次药品共计22盒,购进价格29.00元/盒,销售价格30.00元/盒,已销售2盒,违法所得:60.00元,现场查看计算机系统未见上述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涉案药品货值金额共计660.00元,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该企业销售的海昌隐形眼镜护理液(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53160333、规格:120ml、批号:12305),查看该药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无上述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经查,该企业共购进上述海昌隐形眼镜护理液1盒,未销售。销售价格30元/盒,货值金额30元,违法所得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由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1页,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1页,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当事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一份1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委托权限、期限等情况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
3.2024年5月2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3页,证明现场检查相关情况。
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及清单各一份共1页,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清单各一份共1页,送达回证三份3页,证明对涉案药品实施扣押、解除情况。
5.2024年6月24日,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询问时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3页,证明当事人的违法相关情况。
以上证据均由证据提供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经执法办案人员查证属实。
警告#罚款11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1000000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