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丽注册资本:6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00MA6PAG9301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吉新街28-31号1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4
(2022)云0403民初4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王**
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2
2022-04-07
(2022)云0403民初2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川区财富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3
2022-03-11
(2021)云0403民初14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杨**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4
2022-02-23
(2022)云0403民初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川区财富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5
2022-01-21
(2021)云0403民初18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6
2022-01-21
(2021)云0403民初180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郭*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高开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3号
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管理卓汇中心时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云南新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丽)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26
2
云市监玉新处罚〔2024〕18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2月25日注册成立,于2022年12月8日与新平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2022年12月1日起托管管玉泉院子小区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当事人又于2024年3月30日与新平县桂山街道青龙社区幸福人家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自2024年4月1日起托管幸福人家小区物业,托管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管理实行包干制。 (1)在托管玉泉院子小区期间,当事人在玉泉院子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并收取费用未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公示; (2)在托管玉泉院子小区期间,当事人向别墅式住宅业主收取0.7元/平方米/月物业费,向多层式住宅(洋房)业主收取0.9元/平方米/月物业费未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别墅式住宅和多层式住宅物业收费标准是1.65元/平方米/月),未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物业管理工作方案,物业费收支情况。 当事人未能提供以上物业及服务收费相关的收支凭证材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未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向社会公示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上缴国库。
3000.00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