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元杏堂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欧国华 | 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3MA5QKRMA4X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咸田村委高沙龙1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北银市监处罚〔2024〕124号
2024年 7 月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咸田村委高沙龙119号的北海市银海区元杏堂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实,当事人于2024年4月17日从江西青春康源立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处购进销售阿莫西林胶囊处方药(规格0.5g×12粒,生产厂商:深圳高卓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30603,有效期至2026-06-08,生产日期:2023-06-09)并在店内经营,2023年11月30日从江西青春康源立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处购进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处方药(产品条码6934214612145,批号2305315,生产日期2023-05-16,有效期至2025-05-15)并在店内经营。2024年5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该销售系统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5月14日销售阿莫西林胶囊处方药(规格0.5g×12粒,生产厂商:深圳高卓药品有限公司,批号:230603,有效期至2026-06-08日,生产日期:2023-06-09,单价25),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销售上述处方药的处方单,当事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桂北银市监责改〔2024〕5号),责令当事人在2024年5月18日前改正,按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024年7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再次对当事人药品销售系统查询,系统显示当事人2024年7月1日销售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处方药(产品条码6934214612145,批号2305315,生产日期2023-05-16,有效期至2025-05-15,单价20),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销售上述处方药的处方单,当事人仍无法提供。
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2
2
桂北银市监处罚〔2024〕19号
经查实,北海市银海区元杏堂药房从四川欣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产品批号:230307]。检查时,上述药品陈列在该药房药品货架上经营,温湿度计显示,药品货架上所处环境温度为28℃,不符合上述药品贮藏要求,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元
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4
3
桂北市监处罚银〔2024〕19号
-
警告
-元
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