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康美镇目哥水产干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汉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626MA31R0MQ31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东山县康美镇铜砵村城内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罚(2023)89号
当事人从事水产干品经营活动。当事人于4月1日销售给客户莆田市穗汀贸易有限公司河豚鱼干10斤,每斤销售价40元,销货款400元,当时,应客户莆田市穗汀贸易有限公司的要求,开具了销售凭证,凭证内容为“出仓单,No:0010622,2022年4月1日,品名:养殖河豚干,数量:10斤,单价:40元,金额:400元”,凭证加盖了公章。后因怕被群众投诉原因不敢销售,客户莆田市穗汀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将购买的10斤河豚鱼干退还给当事人,当事人将货款退还客户。当事人销售的河豚鱼干系当事人从事捕捞的哥哥捕捞上岸的野生河豚鱼拿给当事人加工处理,去肚去头晒干待售。截至2022年7月5日,当事人共加工处理河豚鱼干12斤,当天被我局查获。截至案发时,当事人除销售给莆田市穗汀贸易有限公司10斤河豚鱼干并被退回退款外,尚未将河豚鱼干销售给他人。当事人销售河豚鱼干的货值金额为480元。2022年7月12日,我局委托东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对当事人加工销售的河豚鱼干进行抽样检测。7月21日,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采取GB5009.206-2016(第二法 夜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方法,河豚毒素未检出。
罚款(100000元)
100000.00元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2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8-0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