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派佳德宠物诊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焕杰 |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1MA2KPU2T7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新桥村舜宇西路32号(住宅、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农业(兽药)罚﹝2024﹞第000041号
当事人余姚市派佳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8月15日经营兽药产品“复方制霉菌素软膏”,该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柒元伍角(¥577.50);2.没收违法财物没收11支“复方制霉菌素软膏”;(价值¥231.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一、没收11支“复方制霉菌素软膏”;二、处货值金额2.5倍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柒元伍角(¥577.50)
577.50元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4-09-16
2
余农罚决字﹝2023﹞第000006号
当事人使用假兽药,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11000.00元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3-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