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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0MA18YAER9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延福街198号香坊汇F区08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2
(2025)黑0110民初14306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李**
哈尔滨百特佰永乐家驷超市有限公司,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2
(2025)黑0110民初14308号
侵权责任纠纷
赵**
哈尔滨百特佰永乐家驷超市有限公司,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吴*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3
2025-10-20
委托合同纠纷
王*
吴*,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4
2025-10-20
侵权责任纠纷
杨**
吴*,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百特佰永乐家驷超市有限公司,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5
2025-10-16
侵权责任纠纷
管**
哈尔滨百特佰永乐家驷超市有限公司,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吴*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6
2025-10-16
侵权责任纠纷
冀**
吴*,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百特佰永乐家驷超市有限公司,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7
2025-06-25
合同纠纷
文**
吴*,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8
2024-12-1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李*
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06
(2025)黑0110民初10049号
侵权责任纠纷
管**
吴*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2
2026-01-04
(2025)黑0110民初10049号
侵权责任纠纷
管**
吴*
裁判文书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3
2025-12-26
(2025)黑0110民初10051号
委托合同纠纷
王*
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公司香坊汇商场;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公司;吴桐
裁判文书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4
2025-12-05
(2025)黑0110民初14308号
侵权责任纠纷
赵**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5
2025-12-05
(2025)黑0110民初14306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李**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6
2025-11-17
侵权责任纠纷
管**
吴*
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7
2025-09-01
侵权责任纠纷
杨**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8
2025-09-01
委托合同纠纷
王*
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公司香坊汇商场;吴桐;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9
2025-08-29
侵权责任纠纷
管**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10
2025-08-29
侵权责任纠纷
冀**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香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该单位6号安全出口处一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不亮,该单位无法当场整改,消防 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024年12月30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 对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 你单位6号安全出口处一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不亮,你单位无法当场整改,消防 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 项之规定。2024年12月30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哈尔滨锦盛 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下发哈香消即字〔2024〕第4221号《责令立即 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经调查,该违法行为属较轻情形,以上事 实有编号:〔2024〕第6383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份、哈香消即字〔2024〕 第4221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1份、询问笔录2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 予哈尔滨锦盛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坊汇商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 处罚。
15000.00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13
2
哈税一稽罚﹝2024﹞11号
经查,你单位取得租赁商铺收入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应补缴增值税20,297.0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10.40元、教育费附加304.45元、地方教育附加202.98元、印花税11,532.50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分别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分别为10,148.52元、355.20元、5,766.25元,合计罚款16,269.97元。
22036.22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12-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6-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