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阿伟牛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钦委 | 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25MA30B66P18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香山路2-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田市监处罚〔2023〕107号
经查,当事人系经本局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者,日常以提供牛肉菜品及猪小肠汤给顾客堂食为主要餐饮经营项目。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5月8日期间,当事人在未履行查验义务的情况下,从私设生猪屠宰点的陈其煅(公安另案处理)处多次采购猪肉产品用作店内食材,制作菜品供消费者食用。经公安局调查笔录认定,此部分猪肉产品系陈其煅自行屠宰的母猪肉。在前述肉类采购交易中,当事人累计通过微信账号“泉州牛排”向陈其煅(平安是福Chen Qi Duan)共转账119笔,总计金额14350元。经认定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货值金额为14350元。
2023年8月16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情况说明》1份,自述根据经营情况估算,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自认经营前述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产品中,每月向陈其锻购买猪小肠约79斤,制成菜品销售所得10350元,而其余部分猪肉产品当事人称为自己食用,无制售情况,但未提供有效佐证。经计算,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10350-79×13×(9+8/30)≈833.13元。
警告|罚款(21525元)|没收违法所得(833.13元)
21525.00元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