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云鹤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胜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903MA2DMN7P4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新街路195号内辅楼一、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舟普市监处罚〔2025〕240号
2025年6月11日,被处罚人舟山市普陀区云鹤餐厅在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新街路某号抽检的餐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200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5-09-17
2
舟普沈街执罚决字〔2024〕第000155号
2024年4月7日09时46分,当事人舟山市普陀区云鹤餐厅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新街路195号内辅楼一、二层内将果皮等易腐垃圾和塑料袋、纸巾等其他垃圾混合投放在一个垃圾桶内。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
300.00元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2024-04-17
3
舟普沈街执罚决字〔2023〕第000340号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因在店内垃圾桶里混合投放菜叶、剩饭等易腐垃圾和塑料袋等其他生活垃圾被本机关责令于2023年09月14日10时30分前整改。2023年09月14日10时4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该违法行为。经本机关执法人员指正后,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2023-09-20
4
舟普沈街执罚决字〔2023〕第000154号
店在经营过程中,因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本机关责令于2023年5月21日17时前自行改正。2023年5月22日08时25分,你店仍未改正该违法行为,在店内混合投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