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朝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9007MA77UN6W2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楚星苑廉租住房 42号楼3单元35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2
(2025)苏0312民初2170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陆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甫菊娜依•赛依达洪,肉孜努尔•朱马洪,肖***,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06-29
(2021)兵0502民初3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
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3
2021-06-29
(2021)兵0502民初3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18
(2025)苏0312民初2170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肖合来提;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04
2025-03-20
(2025)兵0502执39号
运输合同纠纷
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无垠坦途矿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10
2021-06-29
(2021)兵0502民初3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930.63元
民事案件
3
2021-10-30
2021-06-29
(2021)兵0502民初377号
运输合同纠纷
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锦丰工贸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930.63元
民事案件
4
2021-05-25
2021-03-28
(2021)新2701民初1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与博乐市达勒特镇鸿志砖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41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兵五交罚﹝2025﹞2008号
2025年8月1日16时00分,第五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辖区营运车辆年审情况时发现,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新E3640挂车﹝道路运输证号:兵交运新兵五师字660500000655﹞年审有效期至2025年5月30日。经查新E3640挂车于2025年7月25日进行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相关要求,但新E3640挂号车并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有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以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等证据证实。第五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苏峰、陈星当场向当事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号:32000517019、32000517013﹞,告知了其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均无异议,并明确表示自愿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有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的行政处罚当场告知笔录为证。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500.00元
第五师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2
新克拉玛依交运罚(2024)0073号
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克拉玛依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26
3
新兵五交罚﹝2023﹞2015号
2023年8月15日12时20分,第五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辖区营运车辆年审情况时发现,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的所属的新E12541号车﹝道路运输证号:兵交运新兵五师字660500000708﹞年审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经查新E12541号车于2023年5月9日进行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相关要求,但新E12541号车并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有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以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等证据证实。第五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亚凯、滕涛当场向当事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号:交通32000517016、交通32000517005﹞,告知了其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均无异议,并明确表示自愿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有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的行政处罚当场告知笔录为证。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第五师交通运输局
2023-08-15
4
新兵五交罚﹝2023﹞2016号
2023年8月15日13时20分,第五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辖区营运车辆年审情况时发现,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的所属的新E3498挂号车﹝道路运输证号:兵交运新兵五师字660500000709﹞年审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经查新E3498挂号车于2023年5月9日进行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相关要求,但新E3498挂号车并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有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以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等证据证实。第五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亚凯、滕涛当场向当事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号:交通32000517016、交通32000517005﹞,告知了其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均无异议,并明确表示自愿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有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的行政处罚当场告知笔录为证。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第五师交通运输局
2023-08-15
5
新兵五交罚﹝2023﹞2007号
2023年6月21日16时21分,第五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辖区营运车辆年审情况时发现,双河市金沙运输有限公司的所属的新E03356号车﹝道路运输证号:兵交运新兵五师字660500000648﹞年审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经查新E03356号车于2023年2月7日进行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相关要求,但新E03356号车并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有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以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等证据证实。第五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鹏、陈星当场向当事人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号:32000517014、32000517013﹞,告知了其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均无异议,并明确表示自愿放弃陈述权和申辩权,有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的行政处罚当场告知笔录为证。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500.00元
第五师交通运输局
2023-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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