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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彬海顺坚果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洪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070WHD54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义和村幸福路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生处罚﹝2024﹞1号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6日生产了五香花生米(规格型号:260g±5g/袋)385袋。其中:用于出厂检验5袋;用于产品留样5袋;2023年10月8日销售给亮普食品(天津)有限公司25箱共计375袋(15袋 /箱)。上述五香花生米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3年9月25日生产了五香花生米(规格型号:260g±5g/袋)160袋。其中:用于出厂检验5袋;用于产品留样5袋;2023年9月27日销售给亮普食品(天津)有限公司10箱共计150袋(15袋 /箱)。上述五香花生米经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满足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为2568元,违法所得70元。
1、没收五香花生米(生产日期:2023-10-06;制造商: 天津彬海顺坚果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260g±5g/袋)5袋;没收五香花生米(生产日期:2023-9-25;制造商: 天津彬海顺坚果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260g±5g/袋)5袋;2、没收违法所得70元;3、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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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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