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明强联合农业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玉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420323MACBPR0RX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大庙乡黄兴村2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山市监处罚〔2026〕133号
经查,当事人合作社符合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条件。2026年3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因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向当事人下达了警告的当场处罚,并要求于2026年4月22日前责令改正。当事人自2015年办理《营业执照》营业以来,一直从事茶叶加工经营活动,因疏忽大意,当事人一直没有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且拒不整改。因当事人未建立规范性财务账册,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予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3000.00元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