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莘县亮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吊销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改华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22MA3W052F0K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王庄集镇马厂节袁路工业园区00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莘市监处罚〔2025〕433号
我局执法人员对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对莘县亮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未找到该企业;邮寄核查显示收件人迁移新址电话不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查询的该公司法人刘改华的电话处于无法接通状态。经初步核查,莘县亮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情况属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