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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泰吉欣大药房有限公司泰吉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元肖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7MA4KYCRK6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阳逻街潘庙村小区11栋1单元3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长市监处罚〔2025〕9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6月3日从一名自称是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黄某手上购进10盒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批号2402003, 购进价格是56元/盒,销售价格是57元/盒;10盒达格列净片,批号2310107,购进价格是115元/盒,销售价格是117元/盒,货值金额共计1740元,黄某送货到店。现场提供的销售及退货清单显示: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已销售3盒,销售金额共171元;达格列净片已销售1盒,销售金额117元,两项共计288元;2025年3月29日黄某到店将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7盒、达格列净片9盒取走并提供退货的相关情况说明,店内无库存。故认定当事人从非法定渠道购进上述药品的货值金额1740元,违法所得288元。 2025年7月30日、7月31日,我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赴湖南对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并出具了武长市监协查[2025]01-021号、武长市监协查[2025]01-019号协助调查函,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下,我执法机关对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进行了实地查看,该注册地未见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在此经营。同时调取到《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通知书》[(湘)药监流通停售[2024]1号]、《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发票供应的函》。以及2025年8月12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核查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湘药监稽函[2025]270号],上述证据材料证明自2024年4月17日起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停止了销售发票的供应,且黄某不属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的销售代表。当事人提供的2024年6月3日药品供货商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清单(代合同)和企业相关资质无法律效力。 2025年8月19日,我执法人员通过对黄某进行询问,黄某承认:上述涉案药品是他供货给当事人的,且退货明细真实准确,药品供货商湖南高正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清单(代合同)和企业相关资质均是他提供的。 针对当事人从非法定渠道购进药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从黄某那购进药品,当事人后续购进药品均履行了购进查验义务,严格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积极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从非法定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事实成立。...[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88元;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武汉市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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