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德江县小毛水果批发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金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6MA6FLDJD96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东风街2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江市监处[2023]79号
2023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德市监立案通〔2023〕79号)。 2023年6月15日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交了供货方的检测报告、进货票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2023年6月15日执法人员收集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1份。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4年11月10日在我局注册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在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东风下街25号承租门面,从事水果批发、零售,现营业执照上经营者是张金全,实际经营者是其妻子邓红梅。 2023年4月21日当事人从贵阳扎佐物流园修文县晶鑫果业欧阳晶(电话:13885050083)处采购的,采购该批次的香蕉20件,24斤/件(净重22斤/件)采购价70元/件,销售价75元/件,货值金额1500(20×75)元,至案发之时,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100元。除销售给德江县陈水水果壹号店6件外,其余的14件不知道销售到哪里去了。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事实; 证据二、检验报告1份(编号:A2230176794108011C),证明当事人销售的香蕉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三、供货方的检测报告、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在采购时履行了查验义务的事实; 证据四、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所在的位置及在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检验不合格该批次水果的事实; 证据五、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水果的采购时间、来源、采购数量、销售数量、进、销价格的事实; 证据六、对陈水水果壹号店老板陈水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案件来源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德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