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勇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2MA39UMRU1E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老财政所旁边一栋一层10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2
(2026)赣09民终9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1-26
(2024)赣07民终4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朱**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1-08
(2023)赣0902民初67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
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谢*,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4
2022-03-02
(2021)赣0902民初1033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5
2022-02-17
(2021)赣0902民初1033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6
2022-01-21
(2021)赣0902民初1033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3
2022-02-16
(2021)赣0902民初1033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福交(超)罚(2026)0137号
货运经营者驾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赣CCA309)
罚款叁仟叁佰元
3300.00元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20
2
萍交罚﹝2026﹞0200029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已改正并履行了缴纳罚款义务违章车辆:赣C0M012/赣C455Y挂承办大队及咨询电话:安源大队(0799-6888234)
10000.00元
萍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6
3
衡山县交处罚(2026)200000128号
车货总体的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
5700.00元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11
4
宜交罚〔2026〕8488号
2026年5月27日10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新320国道执法检查时发现,易细根驾驶赣C02498D,赣CRH75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装有一车石头,从三阳到渥江,车主实际经营者为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易细根是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该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核定为重型自卸半挂车,经现场检测该车辆在挂车栏板上擅自加装可拆卸的活动栏板,与营运证上的不一致,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责令改正并处伍仟元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8
5
宜交罚〔2026〕8484号
2026年5月26日15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新320国道执法检查时发现,李健安驾驶赣C07032D,赣CJE2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装有一车云母,从万载到萍乡,车主实际经营者为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李健安是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该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核定为重型自卸半挂车,经检测该车辆在挂车栏板上擅自加装可拆卸的活动栏板,与营运证上的不一致,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责令改正并处伍仟元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8
6
宜交罚〔2026〕8478号
2026年5月25日14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宜春市彬江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易永文驾驶赣C09869D赣CRH80挂货车,车上装有一车的长石粉,从新余市分宜县送到江西省安抚县,车辆是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车辆实际经营者是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易永文是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的司机,该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显示是重型自卸半挂车,当事人在挂车栏板上擅自加装可拆卸的活动栏板,与道路运输证不符,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责令改正并处伍仟元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6
7
萍交罚﹝2026﹞0200008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已改正并履行了缴纳罚款义务违章车辆:赣C01839D/赣CRV62挂承办大队及咨询电话:安源大队(0799-6888234)
10000.00元
萍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3
8
安福交(超)罚(2026)0033号
货运经营者驾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赣C3R386)
罚款贰万玖仟元
29000.00元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1
9
安福交(超)罚(2026)0020号
货运经营者驾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赣C0M268)
罚款伍仟壹佰元
5100.00元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7
10
桂0801交罚﹝2025﹞1103号
2025年12月03日14时45分,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刚吾,张林(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117059,20080117044)经行政检查,在迎宾大道五中路段发现,陈国均驾驶江西欧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赣CH8271赣C06U2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解放牌、卡友牌,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石粉,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7.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8.30吨,超限率16.94%。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
4000.00元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