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三塘丽人化妆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楚圣 | 注册资本:0.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422MA4LW4T970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衡南县三塘镇环城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处罚【2024】325号
当事人衡南县三塘丽人化妆品商行经营者为蒋小燕,日常该店由店员、蒋小燕媳妇宋楚圣管理,蒋小燕也多次叮嘱宋楚圣要定期检查,因该店员怀孕在身、身体不便的原因致使未清查到位,以致被我局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情况。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分别为1、150ml/瓶的“美肤宝”晒后冰肌修护泡泡喷雾,售价55元/瓶,限用日期为20240628,共5瓶。2、80g/瓶的“美人颂”羊脂白玉膏两款,售价12元/瓶:荷花款一瓶限用日期为20240708、梅花款一瓶限用日期为20240709;3、25ml/瓶的“Kartun”卡顿香水,售价29元/瓶,限用日期为29052024,共2瓶,执法人员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予以扣押,对当事人部分化妆品未明码标价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由于当事人此3款化妆品购进时间较长进货凭证已遗失,也未建立进销货台帐,检查时三款化妆品也未贴价格标签,当事人在接受询问时陈述了售价并解释价格标签遗失的原因是店内小孩玩弄撕掉了,自己将回去后马上改正,补齐价格标签。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31日再次检查该店时,发现当事人商品未明码标价的情况已经改正到位。根据当事人的表述,上述三种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357元,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情况。
1、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美肤宝”晒后冰肌修护泡泡喷雾5瓶、“美人颂”羊脂白玉膏2瓶、“Kartun”卡顿香水2瓶;2、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