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圣尼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曼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81MA6K3E7X5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圆山南路茶屿红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1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经我局核准登记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1日从其经营的抖音店铺“山耶木耶”售出的10袋“山耶木耶 新疆维吾尔普洱花草茶”为净含量35g/包(5g/小袋×7小袋)的预包装调味茶。该调味茶是当事人自行购进多种原料及包装袋进行加工及封装的。当事人预先印制的外包装袋印有“山耶木耶出品:先用沸水洗茶,然后根据个人的浓淡喜好放入适量茶叶,建议5g,100度沸水闷泡3分钟即可饮用。泡好后也可加入冰糖、蜂蜜调配饮用;品名:调味茶;产品执准:GH/T1247;生产许可证编:SC11453011231908;保质期:十八个月;生产日期:(空);配料:高杆大叶种普洱茶、小茴香、丁香、肉桂、肉豆蔻、高良姜、豆蔻、荷叶、花椒、栀子、重瓣红玫瑰、和田玫瑰……等;净含量:(空)g” 字样。发货时打印粘贴的标签印有“产品执行标准:GH/T1247;生产许可编号:SC11453011231908;贮存方法:置于清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暴晒,无污染,无异味的环境下;储存委托方:安宁圣尼商贸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305433616;生产商:昆明茗乔茶业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山耶木耶茶花园;产地:云南·昆明;净含量:35g/包;每包内含7小袋(5g/小袋);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宽地坝二号;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空)年(空)月(空)日”字样。当事人不具备茶叶相关制品(调味茶)的加工生产条件,未取得“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生产许可证;当事人加工生产的“山耶木耶 新疆维吾尔普洱花草茶”与昆明茗乔茶业有限公司亦无关联。当事人未能提供“山耶木耶 新疆维吾尔普洱花草茶”所用多种原料的供货者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共购进用于加工生产上述花草茶的空包装袋25个,并于2024年11月5-19日在抖音平台上架销售上述“山耶木耶 新疆维吾尔普洱花草茶”,售价是39.90元/包。当事人共售出18包,其余3包成品和4个空包装袋被我局查获。故该案货值金额为837.9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718.20元。
1.对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新疆维吾尔普洱花草茶3袋、包装袋4个;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壹拾捌元贰角(¥718.20元);
4.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以上3、4两项罚没款金额共计人民币伍仟柒佰壹拾捌元贰角(¥5718.2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