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合融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家磊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6MA34XTTA1T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云顶中路515号117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6
(2025)闽0302民初75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省筑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厦门合融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王**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6
(2025)闽0213民初742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王**,厦门合融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3
2024-10-18
(2024)闽0212民初5453号
合同纠纷
厦门蓝力宝海洋天然产物有限公司
厦门合融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4
2024-09-18
(2024)闽0212民初5453号
合同纠纷
厦门蓝力宝海洋天然产物有限公司
厦门合融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5
2024-03-19
(2024)闽0102民初2057号
承揽合同纠纷
福建燊福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合融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6
2023-08-07
(2023)闽0212民初35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厦门森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厦门合融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市监处罚〔2024〕3号
经查明,2023年3月,当事人在未取得电梯安装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与厦门合融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电(扶)梯安装合同》,承接了厦门蓝力宝海洋天然产物有限公司厂房6台电梯的安装。2023年6月,当事人安排安装工人车海林开始安装该6台电梯。2023年9月,该6台电梯安装完成。该安装合同约定安装费用(包括6台电梯的报开工、有机房和无机房电梯的安装费及维保一年的费用)共20.8万元,当事人实际共收到电梯安装款13.1万元。当事人未取得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安装上述6台电梯,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电梯安装。
目前,该6台电梯已由电梯厂家菱王电梯有限公司委托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厦门市谊发电梯有限公司重新安装,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024年2月29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可以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依法视为放弃此权利。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电梯安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未经许可从事电梯安装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不存在从轻、减轻和从重行政处罚情节,根据《厦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TA-1条、从轻情节的裁量幅度和其他处罚的规定,建议作出如下处罚:
1. 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13.1万元。
另因案涉6台电梯已经由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重新安装,并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再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
1. 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13.1万元。
100000.00元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