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康一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双彦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4MADD7L3A9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城关镇龙头村九组105号15-1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城市监处罚〔2025〕109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店招牌为“康泽健康管理中心”,主要经营蛋白肽和五行燮理膏,并开展机器理疗。蛋白肽和五行燮理膏均为普通食品。当事人店内张贴了“白蛋白肽提高免疫力”和“五行燮理膏提高免疫力”两张A4广告宣传单。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依据、材料证明上述产品具有提高免疫能力的功能,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该广告宣传单是当事人在李娟打字复印店打印的,打印了300张,0.5元/张,一共150元。
当事人提供了上述产品的进货单据、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主动撤除广告宣传单,当事人已对投诉人剩余产品进行了退货退款。本案中广告费用为150元,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之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
罚款300元。
300.00元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