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玉珍 | 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MA793FQ27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顺欣加油加气站南侧好绿筑公司厂区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通发环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6-03-05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张**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3
2026-02-27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陈**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4
2026-01-15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好玩耍旅游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5
2025-09-02
(2025)新2801民初29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建工轨道建设有限公司,马**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6
2025-09-01
(2025)新2801民初41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王**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7
2025-07-10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德有建筑装饰工程限公司,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8
2025-06-16
(2025)新2801民初59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9
2025-05-29
(2025)新2801民初20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柳**,新疆天山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10
2025-04-28
(2025)新2801民初20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柳**,新疆天山宏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0
(2025)新2801民初13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6-01-30
(2025)新2801民初114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好玩耍旅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3
2026-01-16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通发环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4
2025-12-29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5
2025-12-24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6
2025-11-26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好玩耍旅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7
2025-09-24
(2025)新2801民初41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8
2025-07-09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马**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9
2025-06-25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10
2025-05-12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周德有;新疆德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3-27
2025-03-24
(2025)新28民终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创海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5-02-19
2025-02-06
(2025)新2801民初1250号
劳动争议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吴*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5-21
2024-05-20
(2024)兵0201财保45号
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疆环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80295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4-03-13
2024-01-04
(2023)新2801民初7883号
劳动争议
曹**、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449.47元
民事案件
5
2023-03-16
2023-03-14
(2023)新2801执保864号
民事
新疆好居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联建设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378002.15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税稽罚(2025)65号
对你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增值税方面 经查,你单位2023年度3月至8月期间以赊销方式共向新疆鸿*建筑工程集团销售混凝土6346方,金额共计2034805.00元(不含税价1800712.39元),经查双方未签订销售合同,货物已全部发出,但未收到货款,未向购货方开具发票,至检查期结束你单位未将该业务确认收入申报缴纳税款,也未在账面记载该笔销售业务。其中:2023年3月共计发货55180.00元、4月发货112220.00元、5月发货26660.00元、6月发货1057010.00元、7月发货584895.00元、8月发货19884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之规定,你单位在与购方未签订购销合同的情形下以赊销的方式向新疆鸿*建筑工程集团销售混凝土6346方,货物已实际发出,应于发出货物时确认销售收入,你单位未确认销售收入,也未将该笔销售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导致2023年3月少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48831.86元、4月少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99309.73元、5月少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23592.92元、6月少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935407.08元、7月少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517606.20元、8月少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175964.60元,共计少确认不含税收入1800712.39元。造成你单位2023年4月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9258.32元、6月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3996.41元、8月少申报缴纳增值税200838.05元。综上,你单位2023年度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385955.59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