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成博古澳尔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祥政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254489555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沈东路2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5
(2025)浙0304民初1011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市成博古澳尔鞋业有限公司
广东碧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德光学有限公司,唐**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3-03-01
(2023)浙03民终5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成博古澳尔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宏森皮革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0-12
(2022)浙0302民初95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宏森皮革有限公司
温州市成博古澳尔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4
2021-12-16
(2021)浙0304民初81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圣利鞋材有限公司
温州市成博古澳尔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31
2021-11-30
(2021)浙0304民初814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圣利鞋材有限公司、温州市成博古澳尔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03-06
2017-03-06
(2017)浙0304行审59号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温州市成博古澳尔鞋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税一稽罚﹝2025﹞121号
违法事实: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并使用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等之规定,鉴于你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已经预缴相关税款等情节。处罚决定:罚款682169元
罚款682169元
682169.00元
温州市税务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