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淑运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4MA78YTW64L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亚欧路商贸中心二楼2038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州税稽罚〔2025〕34号
违规取得增值税发票
你公司于2022年12月,取得北京智者不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18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39386885~39386890,39387151~39387162,发票金额1,750,000元,价税合计1,750,000元;于2023年7月,取得北京菁韵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具的1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09866992~09867007,发票金额1,514,563.04元,税额45,436.96元,价税合计1,560,000元;于2023年7月,取得北京宇光时创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16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20569016~20569031,发票金额154,554.40元,税额15,445.6元,价税合计1,56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已发来协查函,证实上述50份发票为虚开。
你公司提供了开展调研、咨询业务图片,但无法表明由上述三家公司为你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对此你公司也无法做清晰明确解释,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虚开发票情形。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询问笔录,记账凭证及附件,情况说明,资料图片,银行资金流水等证据资料,共同证实你公司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事实。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