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黔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小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90314378217R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高新区石桥社区闽商科技产业园5号楼A区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6
(2026)沪02民终120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六盘水黔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维仕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1-08
(2025)沪0118民初179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六盘水黔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维仕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3
2025-08-26
(2025)沪0118民初179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六盘水黔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维仕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4
2025-08-21
(2025)沪0118民初179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六盘水黔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维仕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六市监高新罚告﹝2026﹞6号
2025年10月29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来《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问题线索交办函》(黔市监办函〔2025〕199号),省市场监管局在对六盘水黔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辣椒面生产车间粉碎时会产生大量粉尘,车间内密闭且粉碎机旁有电线,无相应捕尘、除尘设施,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未建立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7条问题线索。 2025年11月1日,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高新区石桥社区闽商科技产业园5号楼A区二楼的六盘水黔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本局在对当事人现场核查时,发现其配料间内存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提供了采购记录、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及产品配料表等证据。证据表明,上述过期原料系法定代表人用于产品研发的个人行为,未纳入公司采购系统,在调查期间内未发现被投入生产使用的记录。针对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体系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本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当事人已完成整改,并经本局核查验收。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本案不作处理。 针对当事人涉嫌经营无标签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2025年10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已采取扣押措施,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025年11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该批米粉进行了送样检验。同时,向米粉生产厂家所在地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请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调查该批米粉生产销售情况。2025年2025年11月12日经市局领导同意,决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9月24日向云南玖捌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预包装曼香云天保鲜米粉30000包(规格:200克/包),用于其产品“组合式冲泡羊肉粉”的生产。该批米粉外包装箱仅印有“曼香云天云南过桥米线”字样,内包装袋上无任何产品信息,属于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当事人将上述米粉作为“粉包(米线)”用于“组合式冲泡羊肉粉”产品中,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了“粉包(米线)”的相关信息,但因米粉包本身无标签,导致产品标签内容与实物不符。 上述行为中,当事人经营的无标签米粉货值金额共计63099.44元,违法所得3246.94元。具体构成如下:现场查封扣押无标签米粉27000包,货值金额36450元;已用于生产“组合式冲泡羊肉粉”3000桶,其中线上销售150桶,销售金额1746.94元,库存850桶货值金额9902.5元;线下销售2000桶,销售金额15000元,其中召回1800桶,已销售200桶,销售金额1500元。
1.没收无标签保鲜米粉27000包、涉案“组合式冲泡羊肉粉”2650桶; 2.罚款人民币189298.32元; 3.没收违法所得3246.94元。
189298.32元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