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黄瓜园镇明剪美容美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光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8MACQRRXC1Y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点连村民委员会中心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元处罚〔2025〕140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31日办理《营业执照》,在元谋县黄瓜园镇点连村民委员会中心街从事化妆品零售和洗染洗烫服务经营。
2025年5月12日,本局在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过程中,查获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其进销货情况如下:
1.于2023年12月份(具体日期记不清)以6元/支的价格,从送货上门的流动送货车上购进外包装标签标注“制造商:肇庆市凯捷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640,执行标准GB/T1978,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LD27S01-401C,20250426,产地:广东省肇庆市,净含量:100g”的凯捷染发膏(板栗色)4支,在限期使用日期内以20元/支的价格在染发过程中提供给顾客使用了2支,剩余2支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仍摆在货架上被我局查获,货值金额40元;
2.于2023年12月份(具体日期记不清)以6元/支的价格,从送货上门的流动送货车上购进外包装标签标注“制造商:肇庆市凯捷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640,执行标准GB/T1978,生产批号/限期使用日期:LC29T02-203,20250329,净含量:100g”的凯捷染发膏(浓郁深紫)3支,在限期使用日期内以20元/支的价格在染发过程中提供给顾客使用了2支,剩余1支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仍摆在货架上被我局查获,货值金额20元。
3.于2022年6月份(具体日期记不清)以25元/盒的价格,从送货上门的流动送货车上购进外包装标签标注“生产者:佛山市喜妆化妆品有限公司,产地:广东,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05170121,20240518,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011,执行标准:GB/T29687(A、B剂),净含量:910mlx2”的圣薇娜?果萃营养烫(哈密瓜香)1盒,准备在限期使用日期内以45元/盒的价格分次给顾客美发过程中提供给顾客使用,剩余1盒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仍摆在货架上被我局查获,货值金额45元。
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金额105元,未获得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凯捷染发膏(板栗色)2支、凯捷染发膏(浓郁深紫)1支和圣薇娜?果萃营养烫(哈密瓜香)1盒;
二、处以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