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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金穗粉条豆腐加工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建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21MA0Q8RXJ3J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土左市监行罚字〔2024〕1号
土默特左旗金穗粉条豆腐加工坊2023年10月5日生产的“鲜粉条(细)”,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实测值为254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报告结论为:经抽 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的“鲜粉条(细)”当事人共生产加工了72袋(每袋重2.5千克),已全部出售,每袋售价 8元,粉条全部售出后销售金额为576元,该案货值金额为576元。2023年7月29日生产的“金穗水晶大拉皮”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拉皮中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为0.150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实测值为:588g/kg,标准指标:≤200mg/kg。报告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的“金穗水晶拉皮”当事人共生产加工了35个(每个重0.65斤),已全部出售,每袋售价1.3元,粉条全部售出后销售金额为45.5元,该案货值金额为45.5元。
1、没收违法所得154.5元; 2、罚款17000元。
17000.00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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