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众扬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刚胜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6MACXX3RA0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天马路176号7-23、7-24、7-25、7-26、7-27-913(集群注册)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沙坪坝市监处罚〔2026〕11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8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等,2024年1月1日,当事人与贵州双冠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生产合同,委托贵州双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旭丰扬豆干类即食食品。2025年4月11日,生产旭丰扬手磨豆干五香味200公斤,生产旭丰扬手磨豆干鸡汁味200公斤,2025年4月16生产旭丰扬手磨豆干烧烤味200公斤,上述生产批次生产的旭丰扬手磨豆干五香味其包装配料表显示含有五香粉,鸡汁味其包装配料表显示含有鸡汁汤膏,烧烤味配料表显示含有孜然粉,但实际生产五香味添加的配料是五香精膏(五香精油),鸡汁味添加的配料是鸡肉精油,烧烤味添加的配料是烧烤精膏、孜然精油。另查明,上述三批次口味手磨豆干包装成60件,每件规格:1*2.5Kg*4袋,于2025年4月18日销售完毕,销售单件96元/件。当事人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召回,但因销售完毕,已经无法召回。综上,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货值金额为60*96=5760元,违法所得57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760元;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