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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红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80056881068XT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告庄西双景综合楼1栋6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9
柳**
临沧海诚边合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宏兆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5-12-03
敖**
四川宏兆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5-11-20
李**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沧边合区分公司,四川宏兆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5-09-25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5-09-25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6
2025-07-28
租赁合同纠纷
孟定兴发租赁站
四川宏兆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5-07-25
租赁合同纠纷
孟定兴发租赁站
四川宏兆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5-07-18
(2025)云2823民初1004号
劳务合同纠纷
谢*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岳**,颜*,云南禄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勐腊县人民法院
9
2025-07-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宏兆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10
2025-06-2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川宏兆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15
不当得利纠纷
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云南昆枢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1
2023-11-06
(2022)云2823民初114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云南中雄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0047.64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16
2023-01-09
(2022)云2823民初1838号
合同纠纷
邹**与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岳**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434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5-15
2023-03-24
(2023)云28民终2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中钢物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海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111539.65元
民事案件
4
2022-10-19
2022-07-10
(2022)云0103民初71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市五华区凡凡建材经营部、云南创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20
2022-01-14
(2021)云民申317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姜**、云南建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01
2022-05-12
(2022)云0481民初708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俞**、高**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01
2022-05-12
(2022)云0481民初707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徐**、高**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6-01
2022-05-12
(2022)云0481民初70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哈**、高**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6-01
2022-05-12
(2022)云0481民初70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徐**、高**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6-01
2022-05-12
(2022)云0481民初705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陆**、高**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综合罚﹝决﹞字﹝2025﹞第DY003号
建筑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5000.00元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20
2
临翔住建行罚决字﹝2023﹞00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30000元罚款(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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