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文辉装饰材料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建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700MA4CGH56X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鄂州市飞鹅建材市场飞鹅路130-1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6〕31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6月5日从武汉舵落口19区购进智能多媒体光纤入户箱(规格型号:C30),购进数量4台,购进价格为50元一台,销售价格为每台80元,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时,以每台80元购买了1台,另封存备样1台在当事人店内(备样已被当事人销售),销售给顾客3台,共计销售数量4台。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智能多媒体光纤入户箱货值金额为320元,违法所得120元。
本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7日已完成整改。因售出时间较长,当事人未能召回已售出的智能多媒体光纤入户箱(规格型号:C30)产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考《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抽检不合格的智能多媒体光纤入户箱(规格型号:C30),并对当事人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智能多媒体光纤入户箱(规格型号:C30)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520元的行政处罚;
2、对当事人变卖样品的行为作出罚款32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罚没款合计960元,上缴国库。
84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