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福标 | 注册资本:5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4146435728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11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26
(2021)浙0624民初4386号
合伙合同纠纷
新昌县陆通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新昌县汽车大修厂
新昌县人民法院
2
2022-03-07
(2021)浙0624民初4386号
合伙合同纠纷
新昌县陆通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新昌县汽车大修厂
新昌县人民法院
3
2021-12-13
(2021)浙0624民初4386号
合伙合同纠纷
新昌县陆通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新昌县汽车大修厂
新昌县人民法院
4
2021-12-02
(2021)浙0624民初4386号
合伙合同纠纷
新昌县陆通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新昌县汽车大修厂
新昌县人民法院
5
2020-07-24
(2020)浙0624民初2601号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张**
新昌县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新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24
2020-07-20
(2020)浙0624民初2601号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张**与新昌县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06-30
2017-02-21
(2017)浙0624行审129号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新昌县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市环罚字(新)罚﹝2024﹞32号
被处罚单位:新昌县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主要违法事实:该检测站位于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1111号,主要从事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机动车安全检验。2024年9月25日,车牌号为浙DD9921的大型汽车在该检测站进行检验时出现冒黑烟现象(14:38-14:41),但该检测站仍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7.1检验按照联网核查、外观检验、OBD检查、排气污染物检测的顺序开展。”“7.5检验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或蓝烟,按GB18285和GB3847判定外观检验不合格。”的相关检验技术要求。2024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检测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并查实该检测站获得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180.00),已构成“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该检测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我局作出如下决定:1.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18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5日
1.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180.00)。
100000.00元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