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国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章文琴 | 注册资本:339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27785327969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6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4
(2025)浙0127民初5932号
劳动争议
谢*
淳安千岛湖国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淳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淳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912号
当事人淳安千岛湖国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号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补办规划许可等方式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柒佰元整(¥148,7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如有处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决定书内指定银行及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1、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补办规划许可等方式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柒佰元整(¥148,700.00)
148700.00元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