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纺棉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杰 | 注册资本:6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30MA7AB44PXU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巴莎公路西侧(阿拉格尔乡94公里处)利鑫强棉业厂房办公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4
(2025)新31民终16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新疆华纺棉业有限公司,张**,巴楚县中泰棉业有限公司,潘*,新疆中泰新粮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1
2023-01-16
(2023)新3130民初9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司马依力·卡斯木、新疆华纺棉业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楚税罚〔2025〕8号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楚县税务局
2025-10-10
2
喀税稽罚〔2025〕6号
(一)发票违法事实
发票开具方面:2020年8月28日向芜湖市欣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开具4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6500193130、发票号码:06736531-6576、货物名称:*棉花*皮棉、金额4,220,183.52元、税额379,816.48元、价税4,600,000.00元;2020年8月30日向芜湖市欣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6500193130、发票号码:06736636-6658,货物名称:*棉花*皮棉、金额2,092,660.57元、税额188,339.43元、价税2,281,000.00元;2021年2月26日向芜湖市欣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6500193130、发票号码:06746929-6930,货物名称:*棉花*皮棉、金额1,220,660.55元、税额109,859.45元、价税1,330,520.00元。
综上,你单位2020年1月-2021年12月从事生产经营期间共向芜湖市欣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71份、金额7,533,504.64元、税额678,015.36元、价税合计8,211,520.00元。
货物交易方面:2020年8月-2021年2月期间你单位分别与芜湖市欣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4份皮棉购销合同,运输方式:甲方负责货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安全、相关的仓库费,运费由乙方负责;交货时间、地点:乙方付款后甲方办理货权转移手续、交货地为巴楚县润金仓储有限公司,合同涉及皮棉15个批号,金额合计8,221,520.00元。
经核实,上述批号皮棉监管仓库为巴楚县润金仓储有限公司,通过调取监管仓库出具的《情况说明》、巴楚县华顺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皮棉监管企业与芜湖市欣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过任何皮棉经济往来相关业务、芜湖市欣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也未向巴楚县润金仓储有限公司支付任何皮棉相关仓储费(出库费)、由你公司支付的皮棉仓储费(出库费)中也不涉及上述15个皮棉批号。
通过调取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证据资料证实上述批号皮棉存储仓库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润金仓储有限公司,分别在2019年12月、2021年1月出库过户,而上述15个批号皮棉购销合同签订日期均晚于出库过户日期,且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均为巴楚县润金仓储有限公司
你单位虚构销售芜湖市欣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5个批号皮棉并向其开具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属虚开发票行为。
5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