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梵境足浴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03MACL8BXU7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南路676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70号
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南路676号(自主申报)的台州市黄岩梵境足浴店未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给予台州市黄岩梵境足浴店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
500.00元
台州市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23
2
黄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18号
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南路676号的台州市黄岩梵境足浴店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项之规定,属于较轻违法
给予台州市黄岩梵境足浴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台州市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31
3
黄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19号
你单位台州市黄岩梵境足浴店(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南路676号)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项之规定,属于较轻违法
给予台州市黄岩梵境足浴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台州市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